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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费如何入账?
发布时间:
2012.12.14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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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商标注册,支付商标注册费用应如何入账?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三条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本准则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注册商标是为了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必要费用,属于商标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应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9@0048* E-mail: wxy@hc-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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