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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络打假,侵权责任法可以帮忙
 
发布时间:2010.06.30 新闻来源:法律顾问服务中心─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昆山分所旗下 浏览次数:
 

现象

目前网络打假有几大难题:电子商务立法空白,现行法律滞后,难以有效打击网络售假;某些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推卸责任,为假货提供避风港;被侵权的品牌商因维权成本高昂,取证困难,打假态度不积极等。品牌商最为关注的是维权成本高昂,侵犯其商标的网站有几百个,但如果挨个起诉的话,成本极高。而网络售假者的成本极低,他们注册一个域名只要花几百块钱。

法律

《侵权责任法》将有助于网络打假。第36条规定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即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本所主任王律师认为,“这条规定对维权者非常有利,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的条件是被侵权人通知,或者是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不是经过法院确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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