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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用工 - 劳动合同法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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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7.1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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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节育手术或因避孕节育措施失败而作人工流引产的,可凭医疗单位证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假期待遇按出勤计。因其它原因(含计划外怀孕)作终止妊娠手术的,可凭医疗单位证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节育手术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
2、取宫内节育器的,手术当日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7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1天;
5、人工流产前怀孕2个月以内的,产假20天;怀孕2至3个月的,产假30天;怀孕3至7个月的,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6、同时施行两项节育手术的,假期可合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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