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惠诚 | 新闻动态 | 业务领域 | 惠诚律师 | 惠诚机构 | 惠诚文化 | 在线咨询
知识产权
  惠诚视点
 受托饲养生猪可免征企业所…  11-26
 虚开发票:“买卖”双方都…  11-20
 工商备案章程被偷梁换柱  09-19
 少个骑缝章多赔300万  07-22
 企业网络打假,侵权责任法…  06-30
  法律顾问热点
 外籍人员房租是否属于职工…  11-29
 被派境外任职个税如何缴纳…  11-29
 浅析建立一人公司债务担保…  11-27
 制作广告牌缴营业税 还是…  11-26
 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是否纳入…  11-22
  公司案例
 法院承认“事实劳动关系”…  07-20
 四川一工人午休期间工地摔…  07-14
 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经…  07-06
 雇主与员工签下工伤自负协…  07-03
 首例在企业经营场所外安装…  06-25
  公司法务  
法律意见书 律师函
侵权调查 尽职调查
律师见证 股权转让
公司并购 股权收购
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
合同草拟 合同审查
协商谈判 债务催讨
投资融资 破产清算
 
 当前位置:首页 - 破产清算
 
公司清算中债权处置
 
发布时间:2010.07.1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公司清算中债权处置

  (一)清算中一般债权处置

  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而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这一重要区分导致解散清算中不需要引入债权人会议,而且法律对债权的确认仍然规定了诉讼确认和提出质疑的权利,并且规定了对超期申报债权的救济,这些都是债权人可以一步到位寻求法律帮助的途径。

  与此同时,债务的清偿方案是否需要经全体债权人确认在公司自行清算程序中无规定,在向破产清算转化时采取了债权人通过理论,通过后可不向破产清算转换,直接终结解散清算,减少了司法成本。应该说如果在公司清算中债务清偿矛盾不多,而且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时,完全不用考虑债权人想法,情况相反则应该引用债权人通过理论,可以采取债权人会议制度,或采取逐个确认清偿的方法,避免纠纷和矛盾。

  (二)清算中劳动债权处置

  一般情况下,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保险等费用的情况下,在企业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和劳动保障部门等书面文件中有明确记载,清算组应该对上述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后列出清单,并将清单在企业经营场所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清算组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务人拖欠工资和福利的具体数额。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解释中对一般债权的质疑途径,应该同样适用于劳动债权。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桃花江路7号 电话: 0512-57331148 传真:0512-5739@0048* E-mail: wxy@hc-ls.com
地图:点击查看 邮编:215300 苏ICP备10097400号 提供技术支持:weila